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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同意3所“学院”更名为“大学”


2024-07-04 10:37  新京报  浏览量:10308

宁夏师范学院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更名为佛山大学、海南医学院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。

新京报讯(记者冯琪)7月3日记者获悉,教育部官网近日发文,同意宁夏师范学院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更名为佛山大学、海南医学院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,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宁夏师范学院更名为宁夏师范大学,学校标识码为4164010753;同时撤销宁夏师范学院的建制。


宁夏师范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,以本科教育为主,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,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和管理。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。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,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,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更名为佛山大学,学校标识码为4144011847;同时撤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的建制。


佛山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,以本科教育为主,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,由广东省领导和管理。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5000人。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,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,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海南医学院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,学校标识码为4146011810;同时撤销海南医学院的建制。


海南医科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,以本科教育为主,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,由海南省领导和管理。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。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,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。


编辑 缪晨霞

校对 杨许丽